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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46 表格详解:向 ICE 申请暂缓遣返Application for a Stay of Deportation or Removal

Wang Law Firm, LLC · 主任律师 王晓 · 律师审核 · 更新于 2026 年 10 月

I-246 的官方英文全称是 Application for a Stay of Deportation or Removal,即“暂缓执行递解或遣返申请”。它由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受理,具体由执法遣返部门(Enforcement and Removal Operations,ERO)的外勤办公室审理。只有已经有最终遣返(或递解)令的人才能申请,请求 ICE 在一段时间内暂不执行遣返。

它通常出现在移民程序的最后阶段:移民法官或 BIA 的遣返令已经生效,当事人因为严重疾病、需要照顾家人、等待其他申请结果等原因,请求 ICE 暂缓执行。需要清楚的是:I-246 是否批准完全由 ICE 酌情决定,不能上诉;递交申请本身也不会停止遣返。它是一个人道性质的请求,不是法律上的救济途径,也不会给你任何身份。

先看这里:① 递交 I-246 不会自动停止遣返,ICE 在审理期间仍可执行;② 如果有可以申请的法律救济(如动议重开),应同时或优先向移民法庭、BIA 申请暂缓;③ 收到 ICE 报到或离境通知,应按时到场,并尽快咨询律师;④ 不要在申请中作任何不实陈述。

一览表

项目内容
官方全称ICE Form I-246, Application for a Stay of Deportation or Removal
受理机构ICE 执法遣返部门(ERO)外勤办公室,由外勤办公室主任(Field Office Director)决定
谁递交已有最终遣返或递解令的本人,每人一份
递交到哪里被拘留的:对其羁押有管辖权的 ERO 办公室;未被拘留的:离住所最近的 ERO 外勤办公室
递交方式按表格说明亲自递交;确有困难的,先联系当地办公室询问其他方式
能否线上递交表格说明未提供线上递交
费用须缴纳申请费,不退还;金额以 ICE 现行表格为准(2026 年 5 月 DHS 发布了拟议调整,见下文)
能否上诉不能(8 CFR 241.6(b))
官方页面ICE I-246 表格及说明(PDF)

适用情形

I-246 只适用于已经有最终遣返令的人。常见的申请理由包括:

以下情况不适用或不宜依赖 I-246:

法律依据:完全自由裁量

填写要点

需要附的证据和材料

费用

I-246 须缴纳申请费,按 ICE 表格说明的方式和收款人支付,无论结果如何均不退还。2026 年 5 月 7 日,DHS 发布拟议规则,拟大幅提高 I-246 费用(该费用多年未调整);规则说明提到,无力缴费者可通过经宣誓的声明申请费用减免,由 DHS 决定。截至 2026 年 10 月 11 日,未查到该规则已定稿生效,现行 ICE 表格(2024 年 10 月版)的收费说明仍然适用;递交前须核对 ICE 现行表格和最新公告,不要沿用旧金额。获批后,ICE 还可能要求缴纳监管保证金(bond)。

递交后的流程

  1. 受理:表格不完整、费用不对、递交到错误办公室、一份表格多人申请、未签名、未亲自递交、缺身份证件等,都可能被拒收。
  2. 采集指纹照片:14 岁及以上的申请人可能被采集指纹和照片,ICE 会核查犯罪记录。
  3. 决定:由外勤办公室主任酌情决定。被拒的常见原因包括缺医疗证明或书面说明、有犯罪活动、对本人或他人构成威胁、提供不实信息、没有最终遣返令等。
  4. 获批:通常发给监管令(Order of Supervision),附报到等条件,可能要求缴纳保证金。
  5. 撤销:被任何执法机关逮捕、被定罪、违反监管令或监管保证金的条件,或外勤办公室主任酌情决定,都可能撤销暂缓。表格同时提示,执行最终遣返令不需要事先通知。

审理期间,ICE 仍可执行遣返。2025 年以来 ICE 的执法政策调整较多,各外勤办公室的做法也可能不同,是否批准、多久作出决定都无法预测。

I-246 与向移民法庭、BIA、联邦法院申请暂缓的区别

途径向谁申请前提特点
I-246ICE ERO 外勤办公室已有最终遣返令完全自由裁量,不能上诉;递交不停止遣返
上诉期内及上诉期间无需另行申请按期向 BIA 上诉移民法官的决定决定一般不执行(8 CFR 1003.6(a))
缺席遣返令的动议重开移民法官依 INA 240(b)(5)(C) 申请撤销缺席遣返令以“未收到适当通知”(或当时被羁押)为由的动议,法律规定递交即暂停遣返,直到法官决定;以“特殊情况”为由的动议不自动暂停,须另行申请
移民法官或 BIA 的酌情暂缓移民法官或 BIA已有待审的动议重开、重新考虑或相关上诉不自动给予;被拘留且遣返迫在眉睫的,可向 BIA 申请紧急暂缓
联邦法院暂缓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已就 BIA 决定申请司法审查申请审查本身不自动暂停遣返;法院按 Nken v. Holder(2009)的标准决定

除上述以“未收到通知”为由撤销缺席遣返令的动议外,一般的动议重开不会自动暂停遣返,须另行申请暂缓。很多案件中,律师会同时向 BIA 或移民法官申请暂缓、向 ICE 递交 I-246,以争取时间。

常见问题

递交了 I-246,ICE 还会把我遣返吗?

可能会。法规明确规定,递交申请或未收到决定都不会延迟遣返。如果有动议重开等法律程序,应同时向移民法庭或 BIA 申请暂缓。

I-246 被拒了,可以上诉吗?

不能上诉。但如果你有待审的动议重开或重新考虑,仍可以向移民法官或 BIA 申请暂缓;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可评估是否重新递交。

为什么要交护照原件?

ICE 要求有效期覆盖暂缓期限再加 6 个月的护照,或相应的替代证件,以便暂缓结束后执行遣返。递交原件前应与律师商量。

批准后我就有合法身份了吗?

没有。暂缓只是在一段时间内不执行遣返,不改变遣返令,也不给予身份。通常须遵守监管令的报到等条件,违反条件或被逮捕可能导致撤销。

I-246 和“延期行动(deferred action)”一样吗?

不一样。I-246 针对已有最终遣返令的人,请求暂不执行;延期行动是另一种酌情安排,适用条件和程序不同,须个案评估。

可以请律师代为递交吗?

律师可以协助准备并陪同递交,律师在 ICE 代理须递交 G-28。表格要求亲自递交,具体安排以当地 ERO 办公室的要求为准。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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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一般性介绍,不构成法律意见。移民法庭程序和政策变化较快,个案结果取决于具体事实;如收到出庭通知或家人被拘留,请尽快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