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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税务与移民 · Cross-Border Tax & Immigration

跨境税务与移民

拿到绿卡、换签证、长期在中美两地生活、准备入籍或放弃绿卡,每一步都会影响你在美国税务上的身份;反过来,报税记录也会出现在入籍、经济担保、EB-5 资金来源等移民申请里。很多问题单看移民法或单看税法都不完整,需要放在一起看。

本所主任律师王晓持美国税法法学硕士(LL.M. in Taxation,DePaul 大学),所内有税务团队。本栏目讲移民身份与美国联邦税务交叉的原则:谁是美国税务居民、海外账户和资产要报什么、放弃绿卡或国籍有什么税务后果、税务记录在移民申请中起什么作用。目的是帮你看清哪些情况需要注意,而不是替你算税或决定怎么申报。

税务团队

王晓

主任律师

熟悉美国税法与移民法,负责移民与税务交叉的法律问题,提供税务相关的法律意见,并统筹团队的跨境税务工作。

Helen Hu

税务会计 · 芝加哥办公室

具有美国和加拿大会计专业背景,专注税务合规与规划。为国际客户提供个人及企业报税、跨境申报、记账和财务报表服务。美国沃尔什学院(Walsh College)会计学硕士,税法方向。

Linda Xiao

美国注册会计师(华盛顿州)· 多伦多

专注于企业财务报告、美国个人及企业税务筹划,以及跨境税务合规服务,为高净值人士、企业及跨境投资者提供专业、高效的税务解决方案,兼顾合规与风险管理。加拿大约克大学会计学荣誉学士,中国大连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博士。

先看这里:(1)美国税务上的“居民”和移民法上的“永久居民”是两套概念,但绿卡持有人原则上就是美国税务居民,要就全球收入向美国申报,住在哪里不改变这一点。(2)本栏目只讲一般原则,不做个案税务建议;具体申报须由税务专业人士根据你的情况处理。(3)中国方面也有申报义务,需咨询中国税务专业人士,本所不就中国税法提供意见。

我的身份 → 美国税务上要注意什么

下表是常见身份的一般原则,用来判断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是否为税务居民、哪一年开始或结束,要看具体的入境天数、身份取得日期和是否适用税收协定。

身份税务身份的一般原则需要特别注意
绿卡持有人(含长期住在中国)按“绿卡测试”,只要在该年度内任何时候是合法永久居民,就是美国税务居民,就全球收入申报。长期住在海外本身不终止税务居民身份;按 IRS 说明,须以书面方式向 USCIS 放弃、或身份被行政或司法终止。中国的工资、租金、利息、理财收益都要申报;海外账户合计超过 10,000 美元的,通常要报 FBAR;按税收协定主张为中国居民、以非居民身份报税,会带来移民上的风险(见下方“交叉时刻”)。
有条件绿卡(两年期)有条件居民在移民法上也是合法永久居民(INA 216),税务上同样适用绿卡测试。转正(I-751)时,夫妻共同报税记录常被用作婚姻真实性的证据之一;是否合并申报要按实际情况决定,不能为了移民材料而选择不符合事实的申报方式。
H-1B、L-1 等工作签证不适用绿卡测试,按“实际居住测试”判断:当年在美至少 31 天,且按当年全部天数、上一年三分之一、前年六分之一合计达到 183 天,即为税务居民。多数在美全年工作的人会成为税务居民。到美国的第一年常是双重身份年度;成为税务居民后,中国的账户和收入同样要申报。雇主报告的工资应与签证申请中的薪资相符。
F-1、J-1 学生学者在美天数在一定年限内不计入实际居住测试(“豁免个人”):F/J 学生一般为头 5 个日历年,J 类教师和研究人员如在前 6 个日历年中已有 2 年作为豁免个人,当年通常不再豁免。豁免期内通常是非居民。即使没有收入,豁免个人通常也要提交 Form 8843;豁免期满后可能变为税务居民;OPT 期间的身份要单独判断。
刚拿到绿卡的第一年通常从以永久居民身份在美国的第一天起成为居民,该年之前的部分可能是非居民,形成双重身份年度(dual-status);如果此前已因签证满足实际居住测试,起始日可能更早。移民前取得的资产、移民前已存在的中国公司或基金,成为税务居民后开始有申报义务;移民前的规划只能在成为居民之前做。
准备放弃绿卡或入籍他国在过去 15 个纳税年度中至少 8 年持绿卡的,属于“长期居民”(IRC 877(e)(2)),放弃时可能适用离境税规则。净资产达到 200 万美元、过去 5 年平均所得税负债超过通胀调整门槛、或不能证明过去 5 年税务合规的,为 covered expatriate。放弃当年要提交 Form 8854;只是离开美国、不签 I-407,税务居民身份不一定因此结束。入籍他国本身不终止美国绿卡。

各项门槛的条文出处和例外,见税务居民身份和放弃绿卡的税务后果。有通胀调整的数字以 IRS 当年公布为准。

移民和税务交叉的常见时刻

申请入籍(N-400)

N-400 会问你是否欠税、作为永久居民是否曾因自认为非居民而不报税或以非居民身份报税。按 8 CFR 316.5(c)(2),绿卡持有人为取得税务优惠自愿主张非居民身份,或因自认为非居民而不报联邦或州税的,会产生已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可反驳推定。如实申报全球收入、保留近年 IRS 税单,是入籍准备的一部分。见 N-400。

I-864 经济担保

担保人须提交最近一个纳税年度的联邦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或 IRS 税单)及 W-2、1099 等;认为有帮助的,可提交最近三年。依法不需要报税的,要附说明。见 I-864。

EB-5 资金来源

投资款要能追溯到合法来源,工资、经营所得、房产出售等收入的纳税记录常是证明链的一环。资金从中国汇出本身不是美国应税收入,但成为美国税务居民后的收益要申报。见 EB-5 资金来源。

长期离境

绿卡持有人长期住在中国,移民上有被认定放弃身份的风险,税务上仍是美国税务居民、要申报全球收入。是否继续以居民身份报税,也是判断是否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考量因素之一。见长期离境和绿卡出境风险自测。

放弃绿卡(I-407)

签署 I-407 是书面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税务居民身份通常也在此时结束;长期居民还要考虑离境税和 Form 8854。按税收协定主张为对方国家居民、且不放弃协定待遇的,也可能被视为终止长期居民身份(IRC 7701(b)(6))。

继承和受赠海外财产

美国税务居民从外国个人收到的赠与或遗产,一年合计超过 100,000 美元的,通常要提交 Form 3520 申报(申报不等于缴税)。海外遗产安排见跨境遗产规划。

我们能做什么

  • 评估身份变化对税务的影响:取得绿卡、换签证、长期离境、放弃绿卡之前,梳理税务居民身份的起止和需要注意的申报事项。
  • 协调移民申请与税务记录:在递交 N-400、I-864、I-751、EB-5 前核对报税记录与申请内容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先处理。
  • 与会计师配合补报:漏报海外账户或收入的,说明 IRS 现有的合法补报渠道(例如简化合规程序 Streamlined Filing Compliance Procedures、迟交国际信息申报程序、自愿披露),并与你的会计师分工;是否适用须个案评估。
  • 放弃绿卡前的规划:判断是否属于长期居民和 covered expatriate,把移民上的 I-407 和税务上的 Form 8854 放在一起安排。

本所律师与税务团队处理美国联邦税务与移民交叉的问题;州税、中国税务和其他国家的税法问题,须由相应的专业人士处理。

常见问题

我有绿卡,但一直住在中国、收入也在中国,还要报美国税吗?

原则上要。绿卡持有人是美国税务居民,就全球收入申报,住在哪里不改变这一点。中美税收协定和外国税收抵免等规则可能减少重复征税,但是否适用、怎么申报,须由税务专业人士根据你的情况处理。中国方面也有申报义务,需咨询中国税务专业人士。

可以用中美税收协定主张自己是中国税务居民,按非居民报税吗?

协定中有决定双重居民归属的条款,但绿卡持有人这样做有明显的移民后果:入籍时可能被推定为已放弃永久居民身份(8 CFR 316.5(c)(2)),长期居民还可能因此被视为终止居民身份、进入离境税规则(IRC 7701(b)(6))。决定前应同时咨询移民律师和税务专业人士。详见税务居民身份。

中国的银行账户、理财产品、房子都要报吗?

要分开看。海外金融账户合计在一年中任何时候超过 10,000 美元的,通常要报 FBAR;部分海外金融资产还可能要报 Form 8938;中国的基金和部分理财产品可能涉及 PFIC 规则。直接持有的房产一般不属于这些申报的范围,但租金和出售收益要报税。详见 FBAR 与海外资产申报。

以前漏报了海外账户,申请入籍前怎么办?

先不要急着递交 N-400。IRS 目前仍设有简化合规程序、迟交国际信息申报程序和自愿披露等合法补报渠道(截至 2026 年 10 月),各有不同的适用条件,特别是是否属于非故意。建议先由律师和会计师一起评估,补报完成后再准备入籍。

FBAR 什么时候截止?

FBAR 通过 FinCEN 的 BSA 电子申报系统提交,不随个人所得税表一起寄送。法定截止日为次年 4 月 15 日,自动延期至 10 月 15 日,无需另行申请。以 FinCEN 当年公布为准。

2026 年起往中国汇款要交税吗?

截至 2026 年 10 月,2025 年 7 月通过的 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 新增了汇款消费税(IRC 4475),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对以现金、汇票、本票等实物方式付款的境外汇款征收 1%,由汇款服务商代收;从受监管的金融机构账户转出、或用美国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付款的汇款不在征收范围内。IRS 已发布拟议规则,细节以最终规则为准。汇款本身一般不是收入,但大额资金往来最好能说明来源。

王晓律师是会计师吗?可以帮我报税吗?

王晓是律师,持美国税法法学硕士,不是注册会计师(CPA)或注册税务代理人(EA)。我们处理移民与税务交叉的法律问题,并与你的会计师或所内税务团队配合;具体申报由税务专业人士完成。

官方来源

刚拿到绿卡、长期在中美两地生活、准备入籍或放弃绿卡,想先弄清税务上要注意什么?预约律师评估,或致电 (312) 519-1115、微信 WangLawpllc。我们会把你的移民身份和税务记录放在一起看,说明需要注意的问题和下一步该找谁处理。我们不对任何案件结果作出保证。

预约律师评估 先看:税务居民身份

本页为一般性介绍,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税法规定和 IRS 公布的门槛每年可能调整,个人税务结果取决于具体事实;申报前请咨询税务专业人士并以 IRS 和 FinCEN 官方网站为准。本所不就中国或其他国家的税法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