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864 表格详解:经济担保书Affidavit of Support Under Section 213A of the INA
I-864 的官方英文全称是 Form I-864, Affidavit of Support Under Section 213A of the INA,中文通常称“经济担保书”。它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发布,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时随 I-485 交给 USCIS,走领事程序时交给美国国务院的国家签证中心(NVC),由使领馆审查。
在亲属移民中,I-864 是 I-130 获批之后、绿卡签发之前必须完成的一步。它的作用是证明移民不会成为“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担保人保证在一定条件下维持被担保移民的生活,并对政府和被担保人负有法律责任。I-864 不是一份普通的财力证明,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签署前应当充分理解。
一览表
| 项目 | 内容 |
|---|---|
| 官方全称 | Form I-864, Affidavit of Support Under Section 213A of the INA |
| 受理机构 | 境内调整身份:USCIS;领事程序:NVC / 美国使领馆 |
| 谁签署 | 担保人:通常是递交 I-130 的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申请人),必要时加上联合担保人 |
| 什么时候递交 | 境内:与 I-485 同时递交(或按通知补交);境外:I-130 获批后在 NVC 阶段提交 |
| 能否线上递交 | 不在 USCIS 在线递交表格清单中;领事程序在 NVC 的在线系统中上传,以官方说明为准 |
| 配套表格 | I-864A(家庭成员合同)、I-864EZ(简化版)、I-864P(贫困线标准)、I-865(担保人地址变更) |
| 官方页面 | uscis.gov/i-864 |
2024–2026 年的重要变化
- I-864W 已停用(2024 年 12 月):USCIS 在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发布新版 I-485 时宣布停用 I-864W(经济担保豁免申请)。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可以免交 I-864 的申请人,改为在 I-485 表格中勾选并说明豁免理由。领事程序中如何证明豁免,以国务院 / NVC 的现行指引为准。
- 2026 年新版 I-864、I-864A、I-864EZ:USCIS 于 2026 年 8 月底发布了新版(版本日期 08/24/26),新增一项隐私授权,允许从征信机构获取担保人的信用报告和信用评分,用于评估担保是否充分。按 USCIS 公布的安排,过渡期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只接受新版。担保人如对信用报告设置了冻结(credit freeze),应在被要求时及时解除。请以官方页面现行说明为准。
- 公共负担规则调整:国土安全部 2026 年 7 月发布最终规则,撤销 2022 年的公共负担规定,改为综合个案判断,并自 2026 年 9 月 18 日起要求使用新版 I-485。I-864 仍是法定要求,也仍是整体判断中的一个因素,但审查尺度可能变化。近年此类政策调整较多,递交前须核实最新规定。
- 付款方式:USCIS 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起对纸质递交原则上改为电子付款,适用于同时递交的 I-485 等需缴费的表格;I-864 是否涉及费用以官方费用表为准。
谁需要提交 I-864
需要
- 亲属移民: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和所有家庭优先类别(F1、F2A、F2B、F3、F4)的移民;
- K-1 入境后调整身份:K-1 签证阶段通常用 I-134,但结婚后递交 I-485 时须提交 I-864;
- 部分职业移民:递交 I-140 的雇主是受益人的亲属,或亲属拥有雇主 5% 以上的所有权时,该亲属须提交 I-864。
不需要(豁免或不适用)
- 受益人本人已经工作满(或可以计入)40 个季度的美国社会保障工作记录(可以计入配偶在婚姻期间、父母在其 18 岁前的工作季度);
- 受益人为美国公民的子女,入境成为永久居民时将依据《儿童公民法》(INA 第 320 条)自动取得美国公民身份;
- 以 I-360 自行申请的鳏寡配偶、受虐配偶 / 子女(VAWA);
- 大多数职业移民(EB-1、EB-2、EB-3 中雇主与受益人无亲属关系的)、EB-5、难民和庇护者转绿卡、多元化签证中的大部分情形等,不适用 I-864(具体以类别要求为准)。
以前这些豁免通过 I-864W 申请;现在境内调整身份的申请人在 I-485 中申请豁免(见上文)。
法律依据
- INA 第 213A 条:经济担保书的法律效力、担保人的义务、终止条件和执行方式。
- INA 第 212(a)(4) 条:公共负担不可入境理由;对家庭类移民和特定职业移民,未提交符合要求的 I-864 本身即构成不可入境。
- 8 CFR 第 213a 部分:担保人资格、收入计算、家庭人数、联合担保人、I-864A 等具体规则。
担保人的条件与收入标准
担保人资格
- 美国公民、美国国民或绿卡持有人;
- 年满 18 岁;
- 在美国有住所(domicile),即主要居所在美国。长期在海外居住的美国公民,须证明已经或将在移民入境前、入境时重新在美国建立住所,或其海外居住属于临时性质;
- 递交 I-130 的申请人必须签署 I-864,即使收入不足也要签,不足部分由联合担保人补足。
收入标准
担保人的家庭收入一般须达到联邦贫困线的 125%;担保人是美国现役军人、为本人配偶或子女担保的,标准为 100%。贫困线每年更新,并按家庭人数和地区(阿拉斯加、夏威夷另有标准)不同,请以 USCIS 公布的 I-864P 贫困线标准现行版本为准。
家庭人数怎么算
家庭人数通常包括:担保人本人;担保人的配偶;担保人 21 岁以下的未婚子女;担保人在最近一个纳税年度报税时申报的被扶养人;此前担保过、担保责任仍未终止的移民;本次被担保的移民(包括随同的家属);以及自愿以 I-864A 共同承担的其他亲属。人数算错是最常见的错误之一,人数越多,所需收入越高。
收入不够时的三种办法
- 用家庭成员的收入:与担保人同住的亲属(或在报税表上申报为被扶养人的亲属)签署 I-864A,把其收入合并计算。
- 用资产补足:担保人、家庭成员或被担保人本人的资产,在一年内可以变现的,可以计入。一般须达到收入差额的 5 倍;美国公民为配偶或 18 岁以上子女担保的,为差额的 3 倍。房产等须扣除贷款后按净值计算,并附估值和所有权证明;哪些资产可以计入以说明为准。
- 联合担保人(joint sponsor):另找一位符合担保人资格的人(不必是亲属),单独签署一份 I-864,以其本人的收入和家庭人数独立达到标准。一个案件最多可以有两位联合担保人(例如分别担保主申请人和随同家属),具体安排以说明为准。
被担保的移民本人的收入,如果来源合法、会在取得绿卡后延续,并且其与担保人同住(配偶的情况另有规定),在符合条件时也可以计入。
I-864A、I-864EZ、I-864W 分别是什么
| 表格 | 用途 | 适用情形 |
|---|---|---|
| I-864 | 经济担保书(标准版) | 大多数情形;联合担保人一律使用 I-864 |
| I-864A | 担保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合同(Contract Between Sponsor and Household Member) | 担保人要使用家庭成员的收入或资产时,由该家庭成员与担保人共同签署;家庭成员对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被担保移民本人的收入被计入时,一般只有在有随同家属的情况下才需签 I-864A |
| I-864EZ | 简化版经济担保书 |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使用:担保人是递交 I-130 的申请人;只担保该份 I-130 中的一个人;仅依靠本人的工资或退休金收入达标,不使用资产或家庭成员收入 |
| I-864W | 经济担保豁免申请(已停用) | 2024 年 12 月起停用;境内调整身份的申请人改在 I-485 中申请豁免 |
| I-864P | 贫困线标准(不是需要填写的表格) | 每年更新的收入标准表 |
| I-865 | 担保人地址变更通知 | 担保责任存续期间担保人搬家,须在 30 天内向 USCIS 报告 |
填写要点(按表格各部分)
Part 1:担保的依据(Basis for Filing)
勾选你以什么身份担保:递交 I-130 的申请人、递交 I-140 的亲属雇主、拥有雇主 5% 以上所有权的亲属、申请人去世后的替代担保人,或联合担保人等。勾错身份会导致整份担保不成立。
Part 2–3:主申请人和随同家属
主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A 号码等;随同主申请人移民、由这份 I-864 一并担保的家属要逐一列出。领事程序中,随后跟进(follow-to-join)的家属可能需要另交复印件或新的担保,以 NVC 要求为准。
Part 4:担保人信息
担保人的姓名、住址、住所国、出生日期、社会安全号、公民或绿卡身份、是否为现役军人等。住址在美国境外的,须特别说明在美国的住所情况。
Part 5:家庭人数(Household Size)
按上文的规则逐项填写人数并求和。常见错误是漏算以前担保过的人、漏算报税表上的被扶养人,或把非同住、未签 I-864A 的亲属算进去。
Part 6:就业与收入
- 当前职业和雇主,自雇的写明业务性质;
- 当前个人年收入:按现在的实际收入填写(不是简单照抄报税表);
- 签了 I-864A 的家庭成员的收入;
- 最近一个纳税年度(以及按说明要求的更多年度)的联邦报税总收入。自雇人士一般以报税表上扣除费用后的数字为准;
- 没有报税义务而未报税的,须说明理由。
Part 7:资产
收入不足时填写,列明担保人、家庭成员和被担保人的资产,并附价值和所有权证明。
Part 8:担保人的合同、声明与签名
这一部分写明担保人的法律义务。2026 年新版新增了信用报告授权条款,签署前应读清楚。担保人须亲笔签名;签名即表示接受合同条款。
Part 9–11:翻译人员、填表人、补充信息
有翻译或代填的须填写相应部分;需要补充的内容写在补充页并注明题号。
需要附的证据
- 报税记录:最近一个纳税年度的联邦报税表或 IRS 报税记录副本(tax transcript)及 W-2、1099 等;需要时可附更多年度。只需联邦报税,州税表一般不需要;
- 当前收入证明:雇主信、最近的工资单;自雇的附营业证明、银行流水等;
- 身份证明:美国护照、出生证明、入籍证书或绿卡复印件(联合担保人同样需要);
- 住所证明:担保人住在美国境外的,附在美国保持或重建住所的证据;
- 资产证明:银行、证券账户对账单,房产估值与贷款余额等,须显示担保人对资产的所有权;
- I-864A 相关:家庭成员的关系证明、同住证明、本人的报税和收入证明;
- 现役军人:适用 100% 标准的,附现役证明。
担保人或被担保人的中文资产文件(如中国的银行存款证明)须附英文翻译,见翻译件要求。是否能计入以及如何证明可以变现,须个案判断。
递交方式与费用
- 境内调整身份:I-864 随 I-485 一起递交给 USCIS,费用以 USCIS 官方费用表为准;
- 领事程序:在 NVC 阶段缴纳经济担保费后,通过 NVC 的在线系统上传 I-864 及证据,费用以美国国务院现行公布为准;
- 费用和地址会调整,请以 I-864 官方页面、USCIS 费用表(G-1055)和国务院页面为准,查询方法见申请费与处理时间怎么查。
递交后的审查
I-864 不单独作出“批准”,而是作为 I-485 或移民签证的一部分审查。常见的结果包括:在 I-485 审理中收到补件(RFE),要求最新报税表或联合担保人(见如何回复 RFE);在领事程序中,NVC 认为文件不全时会要求补交,使领馆面谈时如认为担保不足,可能按 INA 第 221(g) 条暂缓签发,要求补充材料。处理时间请查 USCIS 处理时间页面。
担保责任:持续多久,何时终止
移民取得绿卡后,担保人的义务开始生效,一般持续到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为止:
- 被担保人成为美国公民;
- 被担保人在美国工作满(或可以计入)40 个季度;
- 被担保人丧失永久居民身份并离开美国;
- 被担保人在递解程序中以调整身份为救济重新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基于新的担保);
- 被担保人去世;担保人去世也终止今后的义务,但不免除此前已经产生的责任。
离婚不终止担保责任。在担保期间,被担保人可以依据合同起诉担保人要求维持在贫困线 125% 的生活水平;被担保人领取特定的联邦经济情况调查类公共福利(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时,提供福利的政府机构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担保人搬家须在 30 天内递交 I-865。
常见问题与误区
- 以为收入不够就可以不签——递交 I-130 的申请人必须签署 I-864;
- 家庭人数漏算以前担保过的人;
- 使用已经不被接受的旧版表格(2026 年 10 月 1 日起尤其要注意);
- 联合担保人以为“只是帮忙证明”,不了解自己同样承担法律责任;
- 以为离婚、分居可以解除担保义务。
常见问题
担保人住在中国,可以担保吗?
担保人须在美国有住所。长期住在国外的美国公民,须证明海外居住是临时的,或已经(或将在移民入境前)在美国重新建立住所,例如在美国租房、找到工作、开立银行账户等。无法满足的,通常需要一位住在美国的联合担保人,但申请人本人仍须签署 I-864。
联合担保人必须是亲戚吗?
不必是亲属。只要是年满 18 岁、在美国有住所的美国公民、美国国民或绿卡持有人,并以本人的收入和家庭人数独立达到 125% 标准即可。联合担保人承担与主担保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受益人自己的收入或存款可以用吗?
在符合条件时可以。被担保人本人的资产可以计入;其收入如果来源合法、取得绿卡后会延续,且符合同住等要求,也可以计入。在美国未经授权工作取得的收入通常不能计入。
什么情况下可以用 I-864EZ?
担保人是递交 I-130 的申请人、只担保该份申请中的一个人、并且只依靠本人的工资或退休金收入达到标准时,可以用简化的 I-864EZ。需要使用资产、家庭成员收入,或有随同家属的,应使用 I-864。
K-1 签证用 I-864 还是 I-134?
K-1 签证面谈阶段,使领馆通常要求 I-134 资助声明;受益人入境结婚后递交 I-485 时,须提交 I-864。两者性质不同,详见 I-134 表格详解。
受益人已经在美国合法工作很多年,还需要 I-864 吗?
如果受益人本人(加上可以计入的配偶、父母的季度)已有 40 个社保工作季度,可以申请豁免。境内调整身份的,在 I-485 中申请豁免并附社保记录。
官方来源
- USCIS:I-864, Affidavit of Support Under Section 213A of the INA
- USCIS:I-864A, Contract Between Sponsor and Household Member
- USCIS:I-864EZ
- USCIS:I-864P 贫困线标准
- USCIS 政策手册第 8 卷 G 部分第 6 章:INA 213A 经济担保
- USCIS:I-485(含 I-864W 停用及豁免申请说明)
- 美国国务院:移民签证流程(含 NVC 阶段的经济担保材料)
- 8 CFR 第 213a 部分
相关阅读
担保人收入不够、住在海外,或者不确定能否使用资产、联合担保人?预约律师评估,王晓律师会帮你计算家庭人数和收入标准,并说明担保责任的范围。
本文为一般性介绍,不构成法律意见。法规与政策可能变化,请以官方最新信息和律师的具体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