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表格详解 › I-134

I-134 表格详解:资助声明Declaration of Financial Support

Wang Law Firm, LLC · 主办律师 王晓 · 律师审核 · 更新于 2026 年 10 月

I-134 的官方英文全称是 Form I-134, Declaration of Financial Support,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发布(旧称 Affidavit of Support,现已改名“资助声明”)。它用于证明一位临时来美的人(非移民签证申请人或假释申请人)在美国期间有足够的经济支持,不会成为公共负担。资助人(supporter)可以是其他人,也可以由申请人本人用自己的资金填写。

I-134 不是一份独立的申请,而是作为证据附在其他申请中:例如美国使领馆审理 K-1 等非移民签证时要求提交,或随 I-131 人道主义假释申请一起递交。它与亲属移民中使用的 I-864 经济担保书名字相近,但性质、用途和法律后果都不同,这是本页的重点。另外,2023 年起部分假释项目使用的是在线表格 I-134A,其现状也在下文说明。

一览表

项目内容
官方全称Form I-134, Declaration of Financial Support
受理机构随所附申请提交:使领馆(签证申请)或 USCIS(如 I-131 假释申请、I-539 延期或转换身份)
谁填写资助人(为受益人提供经济支持的人),或受益人本人
什么时候递交使领馆要求时,或随需要证明经济来源的申请一起递交
能否线上递交I-134 不在 USCIS 在线递交表格清单中;在线的是 I-134A(仅限特定假释项目,见下文)
费用I-134 作为证据随其他申请提交,费用以所附申请和 USCIS 官方费用表为准
常见配套表格DS-160、I-131、I-539、I-129F(K-1 后续签证阶段)
官方页面uscis.gov/i-134

哪些情形会用到 I-134

常见用途

不应使用 I-134 的情形

法律依据

I-134 的依据是公共负担不可入境理由,即《移民与国籍法》(INA)第 212(a)(4) 条:申请入境或签证的人,如果被认为可能成为公共负担,可以被拒绝。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和假释申请人须证明在美期间有经济来源,I-134 是证明方式之一。假释本身的法律依据是 INA 第 212(d)(5)(A) 条,由国土安全部逐案裁量决定。

与 I-864 不同,I-134 不是依据 INA 第 213A 条签署的、可由政府和受益人强制执行的经济担保合同。不过资助人签名时须声明内容真实,故意作虚假陈述的,可能导致申请被拒,并承担法律责任。

I-134 与 I-864 的区别

项目I-134 资助声明I-864 经济担保书
用途临时来美:非移民签证、假释、延期或转换身份移民:取得绿卡
法律性质证据性的声明,不是依据 INA 213A 的担保合同依据 INA 213A、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谁可以签资助人或受益人本人递交 I-130 的申请人(必须签)、联合担保人、家庭成员(I-864A)
收入标准没有法定的固定比例,由审查官员综合判断一般为联邦贫困线 125%(特定现役军人为 100%)
责任期限不产生长期的担保责任持续到受益人入籍、工作满 40 个季度、永久离开美国或去世等,离婚不终止
政府追偿 / 受益人起诉一般不适用政府机构可就特定公共福利要求偿还,受益人可以起诉要求履行
典型场景K-1 签证面谈、I-131 假释申请I-485 调整身份、移民签证(NVC / 使领馆)

I-134A:在线资助人申请(特定假释项目)

I-134A 的全称是 Form I-134A, Online Request to be a Supporter and Declaration of Financial Support,只能在线递交,用于特定的“资助人驱动”假释项目:资助人先在线递交 I-134A,经 USCIS 审查确认后,受益人才能进入后续的旅行授权和假释程序。这些项目包括“团结支持乌克兰”(Uniting for Ukraine,U4U)、古巴 / 海地 / 尼加拉瓜 / 委内瑞拉假释项目(CHNV)以及部分国家的家庭团聚假释项目(Family Reunification Parole,FRP)等。

截至本文核实时(2026 年 10 月),我们核实到的现状是:

这些项目在 2025–2026 年变化频繁,并有相关诉讼。是否能递交、已递交的申请如何处理,请以 USCIS 官方页面的最新公布为准,不要依据过去的网络信息操作。I-134A 不涉及中国、台湾、香港申请人的常规签证程序。

另外,2025 年 7 月的《H.R. 1》法案对假释等事项新增了法定费用(针对假释本身,不是 I-134 表格),金额以 USCIS 现行公布为准。

谁可以作为资助人

填写要点(按表格各部分)

以下按表格的主要内容概述,各部分的编号和顺序以现行版本为准。表格会更新,递交前请到官方页面核对版本日期(Edition Date)。

填写依据

说明是资助人为他人填写,还是受益人为自己填写。

资助人信息(含收入和资产)

受益人信息

受益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国籍、与资助人的关系、计划在美停留时间,以及资助人打算提供的支持方式(现金、住宿、膳食等)和金额。

声明与签名

翻译人员、填表人、补充信息

由他人翻译或代填的须填写相应部分;需要补充的内容写在补充页。

需要附的证据

非法活动取得的收入或资产不能计入。资助人或受益人的中文财务文件须附英文翻译,见翻译件要求。

递交方式与费用

递交后的审查

I-134 随所附申请一起审查,不单独作出决定。使领馆或 USCIS 认为资助不足的,可能要求补充材料(USCIS 的补件见如何回复 RFE),或以公共负担为由拒绝签证或申请。处理时间以所附申请为准,USCIS 申请可查 USCIS 处理时间页面。

常见问题与误区

常见问题

办旅游签证一定要 I-134 吗?

不一定。B-1/B-2 签证的申请人主要通过本人的经济情况和与本国的联系证明来访目的。如果费用由美国的亲友承担,签证官可能要求或接受 I-134 作为证据,但它并非每个案件的必需文件。

签了 I-134,以后要承担像 I-864 那样的法律责任吗?

I-134 不是依据 INA 213A 签署的担保合同,一般不产生 I-864 那样可由政府和受益人强制执行的长期责任。但声明须真实,虚假陈述会有法律后果。如对具体责任有疑问,签署前请咨询律师。

K-1 签证阶段用了 I-134,结婚后还要 I-864 吗?

要。K-1 受益人入境结婚后递交 I-485 调整身份时,须由美国配偶提交 I-864。两份表格的标准和责任不同。

我想资助乌克兰或古巴的亲友来美,可以递交 I-134A 吗?

截至我们核实时,USCIS 自 2025 年 1 月起已暂停受理新的 I-134A,CHNV 和家庭团聚假释项目也已终止。是否有新的安排,请以 USCIS 官方页面为准。个别情形可考虑通过 I-131 逐案申请人道主义假释,但门槛高、结果不确定,须律师评估。

资助人一定要是亲属吗?

不一定。I-134 关注的是资助人是否有能力并愿意提供支持。不过资助人与受益人的关系、提供支持的理由,会影响审查官员对声明可信度的判断。

官方来源

相关阅读

不确定该用 I-134 还是 I-864,或者想为亲友申请来美签证、人道主义假释?预约律师评估,王晓律师会根据具体用途说明需要准备的文件和可行的途径。

本文为一般性介绍,不构成法律意见。法规与政策可能变化,请以官方最新信息和律师的具体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