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kinson v. Garland:取消遣返的“困难”认定,联邦法院可以审查Wilkinson v. Garland, 601 U.S. 209 (2024)
判例信息一览
| 项目 | 内容 |
|---|---|
| 案名 | Wilkinson v. Garland |
| 法院 |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上诉自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 |
| 引注 / 案号 | 601 U.S. 209 (2024);No. 22-666 |
| 辩论日期 | 2023 年 11 月 28 日 |
| 判决日期 | 2024 年 3 月 19 日 |
| 表决 | 判决结果 6:3。Sotomayor 大法官主笔多数意见,Kagan、Gorsuch、Kavanaugh、Barrett 大法官加入;Jackson 大法官只同意判决结果;Alito 大法官撰写反对意见,首席大法官 Roberts 和 Thomas 大法官加入,首席大法官另写简短反对意见 |
| 涉及条款 | INA 240A(b)(1)(D)(困难标准);INA 242(a)(2)(B)(i) 与 242(a)(2)(D)(8 U.S.C. 1252,司法审查的限制与例外) |
| 主题 | 非绿卡持有人取消遣返;联邦法院对移民决定的司法审查范围 |
| 目前状态 | 仍为有效先例(截至 2026 年 10 月)。具体审查标准由各巡回法院落实,多个巡回法院采用“实质证据”标准;2026 年 Urias-Orellana v. Bondi 进一步说明审查标准由 1252(b)(4) 决定 |
| 判决原文 | Justia、Cornell LII |
背景:取消遣返被拒,能不能上诉到联邦法院
没有绿卡的人在移民法庭申请取消遣返(EOIR-42B),须证明连续实际居住满 10 年、品行良好、没有特定犯罪记录,以及遣返会给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配偶、父母或子女造成“异常且极其不寻常的困难”。即使全部条件都满足,移民法官仍可以基于自由裁量决定是否批准。
INA 242(a)(2)(B)(i) 规定,联邦法院无权审查关于取消遣返等救济的“任何判断”(any judgment);但 242(a)(2)(D) 又规定,宪法问题和“法律问题”(questions of law)仍可审查。最高法院在 2020 年的 Guerrero-Lasprilla v. Barr, 589 U.S. 221 认定,把法律标准适用于既定事实的“混合问题”属于可审查的“法律问题”;在 2022 年的 Patel v. Garland, 596 U.S. 328 又认定,自由裁量救济中的事实认定不可审查。困难标准的适用到底算哪一种,下级法院意见不一:据最高法院判决脚注,第四、第六和第七巡回法院(伊利诺伊州属第七巡回)认为可以审查,而第三、第五、第八、第九、第十和第十一巡回法院则表示不能审查。
案情
Situ Kamu Wilkinson 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公民。他说 2003 年在本国遭警察殴打、抢劫并被威胁杀害,之后持旅游签证来到美国,签证到期后继续居留。他的儿子 M. 2013 年出生,是美国公民,患有严重哮喘,每年需多次到医院治疗;据判决书所述,Wilkinson 帮助孩子使用吸入器和药物、熟悉其治疗方案,并定期支付抚养费。
2019 年,警方在他受雇维修的一处房屋中发现毒品,他被逮捕;他在法院被联邦移民官员拘留,进入遣返程序,刑事指控后来被撤回。他申请取消遣返。移民法官认定他的证词可信,也认定孩子的哮喘严重、他承担照顾责任,但仍认为困难没有达到“异常且极其不寻常”的程度,拒绝了申请。BIA 未附意见维持原判。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认为困难认定属于自由裁量判断、法院无管辖权,驳回了这部分复审申请。
争议焦点
- 移民法官认定既定事实不构成“异常且极其不寻常的困难”,是不可审查的自由裁量判断,还是 242(a)(2)(D) 下可审查的“法律问题”(混合问题)?
- 如果可以审查,审查到什么程度?
法院怎么判
多数意见认为,困难标准的适用是“典型的法律与事实混合问题”(a quintessential mixed question of law and fact)。依照 Guerrero-Lasprilla,混合问题属于 242(a)(2)(D) 保留的“法律问题”。法院的结论是:
“This Court now holds that the application of the exceptional and extremely unusual hardship standard to a given set of facts is reviewable as a question of law under §1252(a)(2)(D).”
(中文意思:本院现认定,把“异常且极其不寻常的困难”标准适用于一组既定事实,属于 1252(a)(2)(D) 下可审查的法律问题。)
同时,法院划出了三条界线:
- 审查是尊重性的:“Because this mixed question is primarily factual, that review is deferential.”(因为这一混合问题主要是事实性的,审查是尊重性的。)
- 事实本身不可审查:“The facts underlying any determination on cancellation of removal therefore remain unreviewable.”(取消遣返决定所依据的事实,仍然不可审查。)例如移民法官的可信度认定、孩子病情严重程度的认定。
- 自由裁量决定不可审查:即使符合全部法定条件,移民法官最终是否给予取消遣返的自由裁量决定,仍不在审查范围内。
法院撤销了第三巡回法院“无管辖权”的裁定,发回重审。
- Jackson 大法官(只同意判决结果):基于先例拘束原则认为 Guerrero-Lasprilla 应当适用,但怀疑国会原意是否是让所有混合问题都可审查,并指出国会如不同意可以修法。
- Alito 大法官的反对意见:认为如此宽泛地理解 Guerrero-Lasprilla 会架空国会设立的审查限制;困难问题绝大部分是事实问题,不应算作法律问题。
对申请人意味着什么
正在或准备申请取消遣返(EOIR-42B)的人
- 移民法官以“困难不够”为由拒绝时,在 BIA 维持后,你可以请求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审查这一认定,而不再像过去在部分巡回区那样被直接以“无管辖权”驳回。
- 但上诉法院采用尊重性标准,不会重新认定事实。案件的成败仍然主要在移民法庭这一级:证据是否完整、证人是否可信、医疗和心理评估是否具体,决定了“既定事实”是什么。
- 没有在移民法庭提出的证据,上诉阶段一般无法补充。准备个别听证时就应把困难证据做足。
家属(合格亲属)
- 困难须落在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配偶、父母或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身上。家属的医疗记录、学校记录、心理评估、出庭作证,是困难认定的核心。
- 孩子的身体或心理状况、对当事人的依赖程度,越具体、越有专业证据支持越好。
已经被拒、正在上诉的人
- 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申请复审,须在最终遣返令作出(通常即 BIA 作出最终决定)后 30 天内递交(INA 242(b)(1))。此期限非常紧,不要拖延。
- 上诉理由要针对“法律标准适用是否正确”,而不是重新争论移民法官认定的事实或可信度。
绿卡持有人(EOIR-42A)
- 绿卡持有人取消遣返(EOIR-42A)没有法定的困难门槛,本案的直接影响有限;但其关于“混合问题可审查、事实和自由裁量不可审查”的分析框架,对理解司法审查范围仍有参考意义。
之后的发展
- 各巡回法院落实“尊重性审查”: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在 Gonzalez-Juarez v. Bondi(No. 21-927,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开判决)中决定以“实质证据”(substantial evidence)标准审查困难认定;联邦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在 Lopez-Martinez v. U.S. Attorney General(Nos. 23-10105、23-12058,2025 年 8 月 6 日)中也认定,应以实质证据标准审查 BIA 的困难认定。两案都没有推翻 BIA 的结论。实质证据标准对申请人来说门槛很高。
- Urias-Orellana v. Bondi(No. 24-777,2026 年 3 月 4 日,一致判决,Jackson 大法官主笔):在庇护案件中,最高法院认定移民机关关于一组无争议事实是否构成“迫害”的认定,应以实质证据标准审查,即除非任何合理的裁判者都不得不作出相反结论,否则维持;并说明 Wilkinson 和 Guerrero-Lasprilla 处理的是能否审查(1252(a)),审查标准则由 1252(b)(4) 规定。该案不是取消遣返案件,但已被下级法院用来确定困难认定的审查标准。
- 第七巡回法院(伊利诺伊州所在巡回区):在 Santos Mendoza v. Bondi, 151 F.4th 900 (7th Cir. 2025) 中,第七巡回对困难认定给予高度尊重;在 Perez-Castillo(No. 25-1988,2026 年 6 月 1 日)中,第七巡回援引 Urias-Orellana,以实质证据标准审查困难认定,并驳回了复审申请。
- BIA 的困难标准本身没有因本案改变:移民法官和 BIA 仍依 Matter of Monreal-Aguinaga, 23 I&N Dec. 56 (BIA 2001) 等先例判断困难,要求合格亲属所受的困难大大超出当事人被遣返时通常会出现的程度。
截至 2026 年 10 月,各巡回法院的具体审查标准表述可能不同,请以你案件所在巡回区的最新判例为准。
实务建议:现在该怎么办
- 把力气花在一审:移民法官认定的事实在上诉中基本不会改变。医疗记录、专家意见、学校和心理评估、原籍国医疗和教育条件资料,都要在个别听证前提交。
- 让事实认定写进记录:证人可信、病情严重、依赖程度等有利事实,最好在庭审中清楚呈现,便于法官作出明确认定。
- 上诉 BIA 时把问题讲清楚:BIA 上诉期限目前一般为移民法官决定后 30 天(BIA 须在期限内收到上诉通知)。2026 年司法部曾发布暂行最终规则拟大幅缩短这一期限,该部分已被联邦法院撤销,但规则仍可能再次调整,递交前须核实最新规定,并尽早递交。上诉理由要具体指出困难标准适用错误之处,以便之后联邦法院审查(另见 Santos-Zacaria v. Garland 关于用尽行政救济的判例)。
- 评估其他救济:是否同时符合庇护(I-589)、暂缓遣返等条件,应一并考虑。
常见问题
Wilkinson 是不是意味着困难标准降低了?
不是。本案只解决联邦法院能否审查的问题,没有改变困难标准本身。BIA 先例中“大大超出家人分离通常困难”的高标准仍然适用。
上诉法院会重新听我和家人作证吗?
不会。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只审查行政记录,不重新开庭听证,也不重新认定事实或可信度。它审查的是在既定事实下,困难标准是否被正确适用,而且采用尊重性标准。
如果法官认为我符合条件,但出于自由裁量拒绝了呢?
自由裁量的最终决定仍不可由联邦法院审查。只有法律问题、宪法问题和像困难标准适用这样的混合问题可以审查。
BIA 驳回后多久内必须向联邦法院申请复审?
法律规定在 BIA 最终决定后 30 天内向有管辖权的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递交复审申请。应立即咨询律师,以免错过期限。
孩子的哮喘或其他疾病够不够构成“异常且极其不寻常的困难”?
没有统一答案。要看病情严重程度、治疗需要、在原籍国能否得到治疗、孩子对你的依赖程度以及其他因素的累积效果。Wilkinson 案本身也是围绕孩子严重哮喘展开的,但最高法院并没有判断他是否达到标准,而是发回重审。
判决原文与来源
-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案卷 No. 22-666
- Cornell LII:Wilkinson v. Garland 判决全文
- Justia:Wilkinson v. Garland, 601 U.S. 209 (2024)
-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Gonzalez-Juarez v. Bondi(No. 21-927)
- 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Lopez-Martinez v. U.S. Attorney General(No. 23-10105)
- Cornell LII:Urias-Orellana v. Bondi(No. 24-777)
- 第七巡回上诉法院官网(判决检索)
- EOIR:BIA 与司法部长先例决定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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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遣返的困难认定,几乎全部取决于移民法庭阶段的证据和事实认定。无论你准备递交 EOIR-42B,还是已被拒绝、在考虑上诉,都可以预约律师评估,我们会先看你的记录和家庭情况,再说明可行的选择和期限。
本页为判例的一般性介绍,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和判例会变化,个案结果取决于具体事实;如需评估自己的情况,请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