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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arfa v. Mayorkas:已批准的 I-130 因“假结婚”被撤销,联邦法院不能审查Bouarfa v. Mayorkas, 604 U.S. 6 (2024)

Wang Law Firm, LLC · 主办律师 王晓 · 律师审核 · 更新于 2026 年 10 月

一句话:2024 年,联邦最高法院一致认定,USCIS 依 INA 205 撤销已批准的亲属移民申请(本案以受益人多年前的婚姻是“假结婚”为由),属于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决定;依 INA 242(a)(2)(B)(ii),联邦地区法院无权审查这类撤销决定。申请人可以向移民上诉委员会(BIA)上诉,也可以重新递交申请。

判例信息一览

项目内容
案名Bouarfa v. Mayorkas
法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上诉自联邦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
引注 / 案号604 U.S. 6 (2024);No. 23-583
辩论日期2024 年 10 月 15 日
判决日期2024 年 12 月 10 日
表决9:0 一致判决,Jackson 大法官主笔
涉及条款INA 205(8 U.S.C. 1155,撤销已批准的申请);INA 204(c)(8 U.S.C. 1154(c),假结婚禁令);INA 242(a)(2)(B)(ii)(8 U.S.C. 1252(a)(2)(B)(ii),排除对自由裁量决定的司法审查);8 CFR 205.2
主题亲属移民申请的撤销;假结婚认定;联邦法院的司法审查范围
目前状态仍为有效先例(截至 2026 年 10 月)
判决原文Justia、Cornell LII

背景:I-130 批准了,还能被收回吗

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为亲属递交 I-130,获批只是第一步,之后受益人还要通过领馆面签或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I-485)才能拿到绿卡。在这期间,INA 205 允许国土安全部长“在任何时候,基于其认为正当且充分的理由”(at any time, for what he deems to be good and sufficient cause)撤销已批准的申请。依照 8 CFR 205.2,撤销前须向申请人发出撤销意向通知(Notice of Intent to Revoke,NOIR),给申请人提交证据、反驳撤销理由的机会;撤销后申请人可在送达后 15 天内上诉。

与此相关的是 INA 204(c) 的“假结婚禁令”:如果受益人以前曾通过以规避移民法为目的的婚姻寻求移民身份,或曾企图、共谋缔结这样的婚姻,之后任何人为他递交的移民申请都不得批准。这一禁令是强制性的,不论现在的婚姻或亲属关系多么真实。

INA 242(a)(2)(B)(ii) 规定,法律明确交由部长或司法部长“自由裁量”的决定,联邦法院不得审查。本案要回答的是:USCIS 以假结婚为由撤销已批准的 I-130,是不是这种不可审查的自由裁量决定。

案情

Amina Bouarfa 是美国公民,为丈夫 Ala'a Hamayel(巴勒斯坦籍)递交 I-130,USCIS 先予批准。约两年后,USCIS 发出撤销意向通知,称有证据显示 Hamayel 大约十年前曾为规避移民法而缔结假婚姻。Bouarfa 否认,并指出 Hamayel 的前妻后来翻供,称当初的陈述是在胁迫下作出的。USCIS 仍依 INA 205 撤销了批准,BIA 在重新审查假结婚认定后维持。

Bouarfa 依据《行政程序法》(APA)在联邦地区法院起诉。地区法院以 242(a)(2)(B)(ii) 排除管辖为由驳回,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维持,最高法院随后受理。

争议焦点

法院怎么判

法院一致认定撤销属于自由裁量决定,不可审查。多数意见的核心理由是 205 条的措辞本身:

“It is clear on the face of §1155 that the revocation provision is a quintessential grant of discretion to the Secretary.”

(中文意思:从 1155 条(INA 205)的文字本身就可以清楚看出,撤销条款是赋予部长自由裁量权的典型规定。)

“在任何时候”“基于其认为正当且充分的理由”等措辞,都说明法律把是否撤销、何时撤销交给了部长判断。法院因此认定,242(a)(2)(B)(ii) 排除了对这类撤销决定的司法审查。

对于 Bouarfa 的主要论点,法院认为:INA 204(c) 规定的“不得批准”,只约束批准之前的阶段;它不会在批准之后变成一项“必须撤销”的持续义务。因此,即使撤销的理由正是假结婚,撤销本身仍是自由裁量。法院也提到,对于 USCIS 援用 204(c) 假结婚禁令的决定,双方都同意可以依 APA 起诉审查(最高法院说明自己从未就此作出认定);但撤销与审批阶段适用 204(c) 是两回事,撤销本身仍属自由裁量。

法院同时指出了两点出路:

“As the Government concedes, nothing prohibits a citizen from filing another petition on behalf of the same relative.”

(中文意思:正如政府所承认的,没有任何规定禁止公民为同一亲属另行递交申请。)Bouarfa 本人就已重新递交 I-130。如果新申请因假结婚被拒,她可以就该拒绝寻求司法审查。

此外,判决在脚注中说明:双方同意本案不涉及 242(a)(2)(D) 对“宪法问题或法律问题”的审查;对于主张撤销程序违反宪法或程序规定的诉讼能否审查,法院明确表示不发表意见。

对申请人意味着什么

I-130 申请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

曾有过婚姻移民历史的受益人

其他类别的申请人

之后的发展

实务建议:现在该怎么办

  1. 认真对待撤销意向通知(NOIR):按通知期限提交完整的反驳证据和书面论述。这可能是唯一一次充分陈述的机会。
  2. 撤销后按期上诉:依 8 CFR 205.2(d),上诉须在撤销通知送达后 15 天内递交,期限很短。I-130 撤销一般上诉到 BIA。
  3. 评估重新递交:如果能补充新的证据,可以考虑重新递交 I-130;新申请若因 204(c) 被拒,可就该拒绝寻求联邦法院审查。是否先上诉、还是重新递交、还是两者并行,应结合证据情况由律师判断。
  4. 受益人有婚姻移民历史的,递交前先评估:调取以前的移民档案(可通过 G-639 信息公开申请),了解当年 USCIS 是否有过假结婚的怀疑和记录。
  5. 保持陈述一致、如实申报:表格中关于以往婚姻、以往移民申请的问题必须如实回答。隐瞒本身可能构成另一项不可入境理由。

常见问题

我的 I-130 已经批准了,USCIS 还能撤销吗?

可以。依 INA 205,一般在受益人取得绿卡之前,USCIS 可以基于正当且充分的理由撤销已批准的申请,但须先发出撤销意向通知,给你反驳的机会。

I-130 被撤销后,可以到联邦法院起诉吗?

依 Bouarfa 案,USCIS 依 INA 205 作出的撤销属于自由裁量决定,联邦地区法院一般无权审查。你可以在期限内上诉到 BIA,或重新递交申请。以宪法或程序违规为由的诉讼能否审查,最高法院没有回答,须个案评估。

现在的婚姻是真的,为什么还会因为“假结婚”被拒?

INA 204(c) 看的是受益人以前是否曾通过假婚姻寻求移民身份,或曾企图、共谋这样做。只要以前的认定成立,之后任何人为他递交的移民申请都不得批准,与现在的婚姻是否真实无关。

204(c) 的假结婚禁令可以豁免吗?

不可以。204(c) 没有豁免条款。唯一的办法是在程序中证明以前的婚姻是真实的,或证明 USCIS 的证据达不到“实质且有证明力”的标准。

被撤销后重新递交 I-130,有用吗?

法律不禁止为同一亲属重新递交。新申请中可以补充新证据;如果新申请因 204(c) 被拒,按最高法院的说明,可以对该拒绝寻求司法审查。但重新递交不会自动推翻以前的认定,须准备充分的证据。

判决原文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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