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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85 Supplement J 表格详解:确认工作机会与 204(j) 换工作Confirmation of Bona Fide Job Offer or Request for Job Portability Under INA Section 204(j)

Wang Law Firm, LLC · 主办律师 王晓 · 律师审核 · 更新于 2026 年 10 月

I-485 Supplement J 的官方英文全称是 Confirmation of Bona Fide Job Offer or Request for Job Portability Under INA Section 204(j),常被简称为 “I-485J” 或 “Supplement J”,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受理。它是 I-485 调整身份申请的补充表,只用于需要工作邀请的职业移民:一是向 USCIS 确认,作为绿卡依据的那份永久工作邀请仍然真实有效;二是在符合条件时,依据《移民与国籍法》第 204(j) 条(INA 204(j),即 AC21 法案的“可携带性”条款)申请换到新雇主或新职位,而无需重新办理 PERM 和 I-140。

在流程上,Supplement J 处在“I-140 之后、绿卡批准之前”的阶段。它没有独立的“批准”意义,而是 I-485 审查的一部分:USCIS 在决定 I-485 时,会根据 Supplement J 判断你是否仍有一份可以支持绿卡的工作机会。PERM 和 I-140 的背景见 PERM 劳工证和 I-140 详解。

一览表

项目内容
官方全称Form I-485 Supplement J, Confirmation of Bona Fide Job Offer or Request for Job Portability Under INA Section 204(j)
受理机构USCIS
谁递交职业移民的 I-485 主申请人递交;提供永久工作的雇主须填写并签署雇主部分
什么时候递交按 I-485 说明随申请递交,或在 USCIS 要求时(补件、面谈)提交,或在 204(j) 换工作后主动提交
能否线上递交以 USCIS 官方表格页面现行说明为准;通常随纸本 I-485 递交或回复补件
费用费用以官方费用表为准,见 G-1055 费用表
常见配套表格I-485、I-140、I-765、G-28
官方页面uscis.gov/i-485supj

谁需要递交,谁不需要

需要的类别

依据需要工作邀请的 I-140 申请调整身份的人,包括:

通常不需要的类别

EB-1A 和 NIW 申请人本身不依赖某个雇主,所以也不存在 204(j) 意义上的“换工作”问题,但他们仍须在审查时证明自己会在原申请的领域继续工作。

什么时候递交

2026 年 9 月起 USCIS 启用了新版 I-485,随附补充表的要求可能随之调整,递交前请到 Supplement J 官方页面和 I-485 说明确认现行要求与可接受版本。

法律依据:INA 204(j) 与 8 CFR 245.25

INA 204(j) 来自 2000 年的《21 世纪美国竞争力法》(AC21)。它规定:职业移民申请人的 I-485 如果已递交且未决满 180 天,其 I-140 对新的工作机会仍然有效,只要新工作与原 I-140 所依据的工作属于“相同或类似的职业分类”(same or similar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实施细则主要见 8 CFR 245.25。核心条件可以归纳为:

  1. I-485 待审满 180 天:从 USCIS 受理 I-485 之日起算。未满 180 天就离开原雇主,不能依据 204(j) 换工作,须谨慎。
  2. I-140 已获批,或者是在审但最终获批:按 8 CFR 245.25,如果换工作时 I-140 还在审,须该 I-140 在递交时“可以批准”且最终获批,才能适用 204(j)。
  3. 新工作是真实的永久全职工作邀请:不能是临时、季节性的工作;新雇主须有真实的雇用意图。
  4. 新工作与原工作属于相同或类似的职业分类。

与此相关的另一条规则是:I-140 获批满 180 天,或 I-485 已待审满 180 天之后,即使原雇主撤回 I-140 或公司停业,USCIS 一般也不会仅因此撤销该 I-140(欺诈、重大错误等情况除外)。这让申请人有机会通过 204(j) 换工作继续推进绿卡。

“相同或类似职业”怎么判断

USCIS 会把新职位与 PERM / I-140 中的原职位进行比较,综合考虑:

在符合条件时,USCIS 政策也承认自雇可以构成新的工作机会,但审查会更严格,需要证明业务真实、职位永久、与原职业类似。跨度较大的转换(例如从软件开发转为市场营销)通常难以被认定为相同或类似。换工作前,可用 AC21 换工作检查工具初步核对条件,再请律师做职位比对。

填写要点(按表格主要部分)

具体题号以你下载的现行版本为准。

申请人信息

工作邀请信息(由雇主核实)

雇主信息与声明

申请人声明与签名、翻译和代填人

需要附的证据和材料

非英文文件须附完整的英文翻译,见翻译与公证要求。

递交方式与费用

递交后的流程

  1. USCIS 把 Supplement J 归入 I-485 档案,通常不会为它单独发放批准通知;
  2. 审查官在审理 I-485 时评估工作邀请是否真实、换工作是否符合 204(j);
  3. 如有疑问,可能发出补件(RFE)或意向拒绝通知(NOID),要求补充职位比对或雇主证明,回复方法见如何回复 RFE;
  4. I-485 批准即意味着工作邀请(或换工作)已被接受。

处理时间请到 USCIS 处理时间查询查看。

常见补件和被拒原因

如果 I-485 因工作邀请问题被拒,可以视情况提交动议(见 I-290B),或由新雇主重新办理 PERM 和 I-140;在许多情况下,已获批 I-140 的优先日期可以保留给新的 I-140 使用,但须视具体情况评估。

Supplement J 与相近概念的区别

项目I-485 Supplement J(204(j) 换工作)H-1B 转雇主(AC21 的另一部分)重新办理 PERM + I-140
解决的问题绿卡依据的工作机会可以换到新雇主H-1B 身份下更换雇主后可开始工作在新雇主下建立新的绿卡依据
前提I-485 待审满 180 天,I-140 获批(或最终获批)新雇主递交 H-1B 申请新雇主愿意担保
是否保留原 I-485保留,继续审理与 I-485 无直接关系原 I-485 可能受影响,须评估
新工作要求相同或类似职业分类符合 H-1B 专业职位要求按新 PERM 职位要求

常见问题

I-485 刚递交两个月,公司裁员了怎么办?

此时还不满 180 天,不能依据 204(j) 换工作。需要立即评估:原 I-140 是否已获批、能否维持其他身份(例如 H-1B 的 60 天宽限期及转雇主)、原雇主是否会撤回 I-140、新雇主是否能重新办理 PERM 等。请尽快咨询律师。

同一家公司内部升职或调岗,需要递交 Supplement J 吗?

如果新职位与原 PERM 职位有实质变化,通常也应当评估是否属于“相同或类似”,并考虑通过 Supplement J 向 USCIS 说明。仅仅是正常加薪或头衔小改动,一般问题不大,但仍建议保留职位说明。

换工作后必须马上递交 Supplement J 吗?

法规没有规定必须在换工作后立即主动递交,USCIS 可能会在需要时补件。但主动递交可以让档案保持准确,避免审查官以为工作邀请已不存在。具体时机请与律师商定。

EB-1A 或 NIW 申请人需要 Supplement J 吗?

一般不需要,因为这两类不要求雇主提供工作邀请。但面谈时仍可能被问到你目前和将来的工作是否仍在原申请的领域。

换工作后工资降低了,会不会有问题?

薪资只是比较因素之一。因地区、公司规模、行业不同造成的合理差异一般可以接受;如果薪资大幅下降,可能被质疑职位层级不同,最好在职位比对中说明原因。

换工作后,原来的优先日期还能用吗?

依据 204(j) 换工作时,I-485 继续使用原 I-140 的优先日期。即使将来另行办理新的 I-140,已获批 I-140 的优先日期在多数情况下也可以保留,但须视具体情况评估。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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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一般性介绍,不构成法律意见。法规与政策可能变化,请以官方最新信息和律师的具体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