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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92 表格详解:非移民提前入境许可Application for Advance Permission to Enter as a Nonimmigrant

Wang Law Firm, LLC · 主办律师 王晓 · 律师审核 · 更新于 2026 年 10 月

I-192 的官方英文全称是 Application for Advance Permission to Enter as a Nonimmigrant,中文可称“非移民提前入境许可申请”。它是非移民(短期来美,如旅游、商务、工作)的豁免申请:一个人如果存在某项不可入境理由(例如刑事记录、曾有移民违规),但只是想以非移民身份临时入境,就可以申请国土安全部依 INA 212(d)(3) 给予的临时豁免。

I-192 有两类主要使用者,受理机构也不同:一是已持有适当入境文件或无需签证的非移民(最典型的是加拿大公民),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递交,由 CBP 的入境审查办公室(Admissibility Review Office,ARO)审理;二是T 签证(人口贩运受害者)和 U 签证(犯罪受害者)申请人,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递交,适用专门的豁免条款。需要签证的外国人在美国使领馆申请非移民签证时,则通常不用 I-192,而是由领事官员向 CBP 推荐豁免。

一览表

项目内容
官方全称Form I-192, Application for Advance Permission to Enter as a Nonimmigrant
受理机构CBP(入境审查办公室 ARO);T、U 签证申请人由 USCIS 受理
谁递交存在不可入境理由、已持有适当文件或无需签证的非移民申请人;T、U 签证申请人
什么时候递交计划入境之前;T、U 申请人随 I-914 或 I-918 一并递交(或按要求补交)
能否线上递交向 CBP 递交的可通过 CBP 的 e-SAFE 系统在线递交并缴费;向 USCIS 递交的以官方页面说明为准
常见配套表格I-914(T 签证)、I-918(U 签证)、I-912(T、U 申请人可申请减免费用)、G-28
不适用免签计划(VWP/ESTA)旅客不能递交 I-192,须申请非移民签证
官方页面uscis.gov/i-192;CBP 说明页

法律依据:INA 212(d)(3) 的两种路径

INA 212(d)(3)(A) 允许国土安全部对非移民的大多数不可入境理由给予临时豁免,分为两种路径:

项目212(d)(3)(A)(i):领馆推荐212(d)(3)(A)(ii):I-192
适用对象需要签证、在美国使领馆申请非移民签证的人已持有适当文件(或获得文件豁免)、或无需签证的人,例如加拿大公民
怎么启动签证面谈时领事官员认定不可入境,由领事(或国务院)向 CBP 推荐豁免申请人本人递交 I-192
是否需要递交 I-192一般不需要,申请人在签证程序中提供说明和证据需要
决定者CBP 入境审查办公室CBP 入境审查办公室
主要风险领事有权决定是否推荐;不推荐时签证被拒须提前规划,处理时间以 CBP 说明为准

换句话说:持中国护照、需要签证的人,如果在申请 B-1/B-2、F-1、H-1B 等签证时被认定存在不可入境理由,通常走的是 212(d)(3)(A)(i) 领馆推荐路径,而不是自己递交 I-192。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例如已持有有效签证但存在新出现的不可入境理由)才需要了解是否适用 I-192,这要按领馆或 CBP 的指示办理。

审查标准

212(d)(3) 豁免是裁量性的,申请人不需要有美国公民亲属,也不需要证明“极端困难”。根据移民上诉委员会 Matter of Hranka(1978 年)确立的框架,审查官主要考虑三个因素:

  1. 申请人入境对美国社会造成危害的风险;
  2. 以往违反移民法或刑法的严重程度;
  3. 申请入境的理由和目的。

Matter of Hranka 也指出,申请人入境的目的不必是“紧急”或“人道”的,正常的旅游或商务目的也可以获得豁免。但豁免是临时的,批准通常有有效期和入境次数等限制,到期后须重新申请,具体以批准文件为准。

不能通过 212(d)(3) 豁免的理由

212(d)(3)(A) 不能豁免以下理由:

与移民豁免(I-601)相比,212(d)(3) 的范围要广得多:例如毒品犯罪、毒品走私、虚假声称美国公民身份、移民欺诈等在移民(绿卡)程序中往往无法豁免或很难豁免的理由,在非移民程序中都可能获得临时豁免。

T、U 签证申请人如何使用 I-192

T 签证和 U 签证的申请人往往因为自己的受害经历而存在不可入境理由(例如被贩运入境、被迫从事违法活动、非法居留等)。法律为他们规定了比一般非移民更宽的专门豁免,申请时使用 I-192,向 USCIS 递交。

T 签证:INA 212(d)(13) 与 8 CFR 212.16

U 签证:INA 212(d)(14) 与 8 CFR 212.17

T、U 签证申请人的 I-192 一般随 I-914 或 I-918 一起递交到表格说明指定的 USCIS 服务中心。T、U 申请人可以通过 I-912 申请 I-192 的费用减免。依法规,T、U 豁免被拒不能上诉,但在适当情况下可以重新递交。

T、U 签证持有人日后申请绿卡时,适用的是调整身份阶段的规则:T 签证持有人申请绿卡时,对 T 阶段未豁免的理由一般使用 I-601;U 签证持有人依 INA 245(m) 调整身份的,不适用一般的可入境性审查,规则不同。

谁通常向 CBP 递交 I-192

根据 CBP 的说明:申请可通过 e-SAFE 系统在线递交并缴费,或在 CBP 指定的入境口岸当面递交;CBP 的预检站(preclearance)已不再受理 I-192。网上递交后通常仍需到口岸完成生物信息采集。CBP 提示审理可能需要较长时间,应在计划出行之前提前很久递交。注意:免签计划(ESTA)旅客不能递交 I-192,须改为申请非移民签证。

填写要点

需要准备的证据和材料

外文文件须附完整英文翻译和译者证明,见翻译要求。不要寄送原件,除非明确要求。

递交方式与费用

向 CBP 递交的,付款对象和方式按 CBP 的说明(e-SAFE 在线缴费,或在口岸按要求付款);向 USCIS 递交的,按 USCIS 的说明付款。费用见 USCIS 费用表 G-1055 和 I-192 表格页面,缴纳后不退还。费用减免:T、U 签证申请人可以申请;其他依法不受公共负担审查的部分申请人也可能适用,详见 I-912。查询方法见申请费与处理时间怎么查。

递交后的流程

  1. CBP 案件:在线递交后完成生物信息采集,CBP 入境审查办公室审理,决定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通知。CBP 建议在递交满一定时间后再查询状态,查询方式以其官方说明为准。
  2. USCIS 案件(T、U):随 I-914 或 I-918 一并审理,可能收到补件通知(见收到 RFE 怎么办)。
  3. 批准:批准文件会注明有效期、入境次数等条件。入境时随身携带批准文件,入境仍由口岸官员最终决定。

USCIS 处理时间可到 USCIS 处理时间页面查询。

被拒后的选择

I-192 与相近表格的区别

表格 / 程序适用对象法律依据标准
I-192免签或已持文件的非移民;T、U 申请人212(d)(3)(A)(ii)、212(d)(13)、212(d)(14)Hranka 因素;T、U 适用国家或公共利益标准
领馆推荐(无单独表格)在使领馆申请非移民签证的人212(d)(3)(A)(i)Hranka 因素
I-601移民(绿卡)申请人、K/V 签证申请人等212(h)、212(i)、212(a)(9)(B)(v) 等多数须证明合格亲属的极端困难
I-212曾被遣返者212(a)(9)(A)、(C)再次申请入境许可,非豁免

常见问题

我在申请美国旅游签证时因为过去的记录被拒,需要递交 I-192 吗?

需要签证的申请人一般不自己递交 I-192。如果你的不可入境理由可以豁免,领事官员可以依 212(d)(3)(A)(i) 向 CBP 推荐豁免。你可以在面谈时提供说明和证据,请领事考虑推荐;是否推荐由领事决定。

212(d)(3) 豁免能让我以后办绿卡吗?

不能。212(d)(3) 只适用于非移民临时入境。将来申请绿卡时,须按移民程序的规则重新判断,很多理由在移民程序中需要 I-601,甚至无法豁免。

加拿大公民有轻微的刑事记录,一定需要 I-192 吗?

不一定。首先要判断该定罪是否在美国移民法上构成不可入境理由,例如是否属于涉及道德败坏的犯罪,是否符合单一轻微犯罪或未成年犯罪的例外。只有确实构成不可入境理由时才需要豁免。

持 ESTA 免签旅行的人可以递交 I-192 吗?

不可以。按 USCIS 和 CBP 的说明,免签计划旅客不能递交 I-192,存在不可入境理由的,须到美国使领馆申请非移民签证。

U 签证申请人有刑事记录,能获得豁免吗?

U 签证的 212(d)(14) 豁免范围很广,除 212(a)(3)(E) 外都可能豁免,但 USCIS 会考虑犯罪的数量和严重程度,涉及暴力或危险犯罪的,一般只在特殊情况下才会获得有利裁量。

批准的 I-192 能用多久?

212(d)(3) 豁免是临时的,批准文件会注明有效期和入境条件,到期后须重新申请。具体期限由审理机关决定,以批准文件为准。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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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一般性介绍,不构成法律意见。法规与政策可能变化,请以官方最新信息和律师的具体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