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勒比五国投资入籍对比
信息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各国项目规则和金额变化频繁,以该国政府现行规定为准。
东加勒比有五个国家设有投资入籍(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CBI)项目:圣基茨和尼维斯、格林纳达、多米尼克、安提瓜和巴布达、圣卢西亚。它们的共同点是:通过向政府基金捐款或购买政府批准的房地产项目,在不要求长期居住的情况下取得该国国籍。
对中国籍读者来说,常被问到的问题是“哪个国家的护照最好用”“哪个能拿美国 E-2”。本文从美国移民律师的角度,把五国项目的主要规则放在一起比较,并重点说明 2024—2026 年间几件改变整个行业的事:五国统一最低门槛、区域监管机构 ECCIRA 与 30 天居住要求、美国第 10998 号总统公告、英国和欧盟的免签政策变化。结论先说在前面:五国中只有格林纳达与美国签有 E-2 条约,而且通过投资入籍的人申请 E-2 还要满足在格林纳达连续居住满 3 年的要求。
本所的角色:Wang Law Firm, LLC(主办律师王晓)只提供美国移民法律服务,不是任何国家投资入籍项目的授权代理(Authorized Agent),不销售项目、不收取项目佣金,也不办理他国入籍或居留。五国的入籍申请依法只能通过该国政府授权的代理机构递交,由当地持牌律师或授权代理办理。本所可以与对方协调材料,我们的工作是入籍之后的美国签证(如 E-2)规划与申请。
一、五国项目一览
下面两张表根据各国 CBI 官方网站和多家公开资料整理。表中金额均据 2026 年公开资料,只列最低投资或捐款额,不含尽职调查费、申请费、政府费、护照费等,以该国政府现行规定为准。五国都曾在短期内多次调整价格,递交前务必向授权代理核对当期官方价目。
表 1:投资路线
| 国家 | 捐款路线(据 2026 年公开资料) | 购房路线及持有期 | 其他路线 |
|---|---|---|---|
| 圣基茨和尼维斯 | 可持续岛国捐款(SISC):主申请人或 4 人以内家庭 25 万美元起;超出的家属另加费用 | 政府批准开发项目 32.5 万美元起;私人住宅 60 万美元起;官方页面写明 7 年后方可转售 | 公益项目选项(PBO)25 万美元起 |
| 格林纳达 | 国家转型基金(NTF):4 人以内家庭 23.5 万美元 | 政府批准项目 27 万美元(份额)或 35 万美元,另有政府费;法律规定取得国籍后 5 年内不得处置 | 法律另设“重大投资”类路线,适用面窄 |
| 多米尼克 | 经济多元化基金(EDF):单人 20 万美元;主申请人加最多 3 名家属 25 万美元 | 政府批准项目 20 万美元起,另有政府费;须自入籍起持有 3 年,若转售给另一 CBI 申请人则为 5 年 | 官方仅列捐款和房产两类 |
| 安提瓜和巴布达 | 国家发展基金(NDF):23 万美元起(主申请人或 4 人以内家庭;家属较多时另收政府处理费,以官方价目为准) | 政府批准房产 30 万美元起;购买后 5 年内不得转售(换购其他批准房产除外) | 西印度大学基金(UWI)26 万美元,限 6 人及以上家庭;企业投资单人 150 万美元,或联合投资合计 500 万美元 |
| 圣卢西亚 | 国家经济基金(NEF):主申请人加最多 3 名家属 24 万美元 | 政府批准项目 30 万美元起,另有管理费;公开资料多称持有期 5 年(以官方为准) | 国家行动债券 30 万美元,须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持有 5 年,另付不可退的管理费;企业项目金额较高 |
表 2:家属、面谈、居住与美国 E-2
| 国家 | 家属范围(概要) | 面谈 | 居住 / 到访要求(截至 2026 年 10 月) | 能否接美国 E-2 |
|---|---|---|---|---|
| 圣基茨和尼维斯 | 配偶;18 岁以下子女;18—30 岁全日制在读并由申请人供养的子女;55 岁以上、同住并受供养的父母(以官方现行定义为准) | 主申请人须面谈;16 岁以上家属视需要面谈 | 官方网站目前写明无强制居住要求;区域 30 天规则尚未启动;已推行国籍持有人生物信息登记 | 不能。无 E-2 条约 |
| 格林纳达 | 配偶;子女(含 18—30 岁受供养子女);父母、祖父母;18 岁以上单身且无子女的兄弟姐妹 | 强制面谈 | 修正法案拟规定首 5 年合计 30 天、每名家属首年至少 5 天,但官方通告已暂缓实施 | 可以,有 E-2 条约(无 E-1);投资入籍者须先在格林纳达连续居住满 3 年 |
| 多米尼克 | 配偶、子女,部分情况下含父母、祖父母(具体以官方定义为准) | 16 岁以上申请人强制面谈 | 2026 年 6 月宣布入籍者须本人到多米尼克领取和换发护照;区域 30 天规则尚未启动 | 不能。无 E-2 条约;另受第 10998 号公告限制 |
| 安提瓜和巴布达 | 0—30 岁受供养子女;55 岁以上受供养的父母、祖父母;申请人或配偶的未婚兄弟姐妹 | 16 岁以上申请人须面谈 | 原规定首 5 年内到访 5 天;2026 年 7 月政府提交改为 30 天的修正案 | 不能。无 E-2 条约;另受第 10998 号公告限制 |
| 圣卢西亚 | 配偶;21 岁以下子女及 30 岁以下受供养子女;55 岁以上受供养父母;18 岁以下未婚兄弟姐妹 | 据公开资料已推行面谈(以官方为准) | 未查到已生效的具体天数要求;区域 30 天规则尚未启动 | 不能。无 E-2 条约 |
说明:家属定义各国差别很大,同一国家的官方网站、法律文本和代理资料之间也常有不一致;表中只是概要,个案以该国现行法律和授权代理的书面意见为准。美国 E-2 条约国名单以美国国务院 Treaty Countries 页面为准。
二、2024 年起的区域改革
1. 五国统一最低门槛(2024 年)
2024 年 3 月起,五国政府先后签署协议备忘录(Memorandum of Agreement),约定自 2024 年 6 月 30 日起各国投资入籍的最低门槛不低于 20 万美元,并约定:门槛按政府实际收到并用于申请的金额计算,不得扣除佣金后“打折”;加强尽职调查和信息共享;对项目资金做独立审计;建立区域监管机构。这一协议的直接后果是各国在 2024 年集中涨价,此前市场上常见的“折扣价”“团购价”在规则上已不被允许。
对申请人来说,实际意义是:如果有人报出明显低于官方最低价的“全包价”,应当把它视为风险信号,问清楚资金是否全额进入政府账户。
2. 区域监管机构 ECCIRA
据公开报道,五国政府于 2025 年 9 月签署协议,设立东加勒比投资入籍监管机构(Eastern Caribbean 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 Regulatory Authority,ECCIRA),总部设在格林纳达。据公开报道,五国已陆续通过国内立法使协议生效,ECCIRA 在第五个国家交存批准书后 30 天开始运作。按照协议及各国配套修正案,ECCIRA 将:
- 统一尽职调查、面谈和生物信息采集标准;
- 建立区域共享数据库,记录申请人、被拒记录、代理、开发商等信息;
- 对代理、开发商、尽调机构等实行许可管理,可要求审计、实施处罚;
- 据格林纳达修正案文本,一国拒绝的申请人,未经 ECCIRA 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参与国重新申请。
现状:截至 2026 年 9 月下旬,公开报道对 ECCIRA 是否已正式运作说法不一;格林纳达投资移民局 2026 年 8 月发布的通告则明确,相关区域义务要等监管机构实际运作、且各国共同确定启动日期后才生效。递交前请以各国官方通告为准。
3. 30 天居住要求
ECCIRA 框架要求入籍者与该国建立“真实联系”(genuine link),各国正在把它写成具体的到访天数。截至核对日的情况:
- 格林纳达:2026 年 7 月议会审议的《投资入籍(修正)法案》规定,入籍后首 5 个日历年内全家合计在格林纳达实际停留 30 天,且每名列入申请的家属在入籍后首 12 个月内至少停留 5 天;首本护照有效期改为 5 年,满足要求后才能换发 10 年护照。原定 2026 年 8 月 31 日启动,但格林纳达投资移民局 2026 年第 2 号通告宣布暂缓,待 ECCIRA 运作且各国商定启动日期后再执行。法案还允许部长将新规适用于尚在审理中的申请。
- 安提瓜和巴布达:原有规定是入籍后首 5 年内到访 5 天;2026 年 7 月政府向议会提交修正案,拟改为 30 天,总理在议会表示已在行政上执行 30 天标准。
- 多米尼克:据公开报道,总理于 2026 年 6 月宣布,经投资入籍的公民今后须本人到多米尼克领取和换发护照;具体实施办法和区域 30 天规则的启动时间,截至核对日未见正式公布。
- 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截至核对日,未查到已生效的具体天数要求;圣基茨已要求经投资入籍的公民完成生物信息登记。两国同样受 ECCIRA 框架约束,以各国官方通告为准。
需要注意,这里的 30 天是维持国籍和换发护照的条件,与美国 E-2 要求的“连续居住 3 年”完全不是一回事。即使将来满足了 30 天,也远不足以满足美国法下的 3 年 domicile 要求。
三、美国第 10998 号公告对安提瓜、多米尼克的影响
第 10998 号总统公告(Proclamation 10998)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签署,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扩大了此前对部分国家国民的入境限制。其中,安提瓜和巴布达、多米尼克被列为部分限制国家,公告给出的理由之一是这两国“历来有不要求居住的投资入籍项目”。根据公告文本:
- 暂停这两国国民以移民身份入境,以及持 B-1、B-2、B-1/B-2、F、M、J 签证入境;
- 其他非移民签证不在暂停之列,但领事官员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缩短签证有效期;
- 公告设有例外,例如持非受限国家护照出行的双重国籍人士、2026 年 1 月 1 日前已持有效签证者等,具体适用以美国国务院执行为准;
- 国务卿须每 180 天向总统提交评估报告,建议继续、终止、修改或补充有关限制。
此后,美国国务院对这两国的签证互惠表也作了调整:据核对时的国务院页面,多米尼克国民的 B-1/B-2、F、J 签证有效期为 3 个月、单次入境。公告本身规定,生效前已签发的签证不因公告而被撤销。2025 年 12 月,两国政府曾公开表示已与美方就持有效签证者出行等问题达成安排,但截至核对日,我们未查到美方正式解除或修改这两国限制的官方文件。
与 E-2 的关系:E 类签证不在公告的暂停范围内,但这对安提瓜、多米尼克护照没有实际帮助——这两国本来就不是 E-2 条约国。对已经持有这两国护照的人来说,更现实的影响是赴美旅游、探亲、留学签证受限。此外,美国在 2025 年以后还有其他涉及部分国家的签证处理暂停措施,调整较多,递交任何美国签证前都须核实最新规定。
四、英国、申根等免签情况的变化
“护照免签多少国家”常被当作卖点,但近几年这正是变化最大的部分。以下只列我们能够从官方或多方来源核实的事项:
- 英国—多米尼克:英国自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要求多米尼克国民办理签证,英国政府的说明中明确提到对多米尼克投资入籍项目的审查结果。
- 英国—圣卢西亚:英国自 2026 年 3 月 5 日起要求圣卢西亚国民办理访问签证(含直接过境签证),圣卢西亚政府已发表声明并与英方接触。
- 英国—其他三国:截至核对日,我们未查到英国对圣基茨和尼维斯、格林纳达、安提瓜和巴布达取消免签的官方公告;出行前请用英国政府的“是否需要签证”页面查询。
- 欧盟申根区:欧盟修订后的签证暂停机制(条例 (EU) 2025/2441)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生效,把运营投资入籍项目列为可暂停免签的理由之一。据有关国家政府的声明和公开报道(欧盟委员会未公开信函全文),欧盟委员会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致函五国,要求在 2028 年 6 月 1 日前停止投资入籍项目,并要求在过渡期内加强审查;五国已联合回应并寻求对话。截至核对日,五国护照据公开资料仍可短期免签进入申根区,但前景存在明显不确定性。欧盟此前已对瓦努阿图采取过暂停免签措施。
免签待遇由目的地国家单方面决定,可以随时调整。请以目的地国家政府的官方页面为准,不要以中介宣传或排行榜上的“免签国家数”作为决策依据。
五、尽职调查与常见被拒原因
五国都对主申请人和成年家属做背景审查,近年又普遍增加了面谈和生物信息采集。常见的不利因素包括:
- 资金来源说不清:资金链条断裂、大额现金、来源与职业收入不匹配、通过第三方代持或地下渠道汇款;
- 刑事或调查记录:包括正在进行的调查、未披露的诉讼,以及与制裁对象有关联;
- 材料不实或隐瞒:未如实申报此前的拒签、被拒入境、遣返,或其他国家的入籍、居留申请记录;
- 政治公众人物(PEP)身份或高风险行业未作充分说明;
- 受限国籍:部分国家对特定国籍申请人设有限制或额外审查(例如安提瓜官方公布了受限国家名单),据公开报道多国也曾暂停受理某些国籍的申请;
- 面谈表现与书面材料不一致。
在 ECCIRA 框架下,被拒记录预计将在五国之间共享,“这家不行换一家”的空间会越来越小。被拒后同样的问题还可能在之后的美国签证申请中被问到,例如 DS-160 中关于他国拒签、被拒入境的问题。
六、中国国籍法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中国公民取得加勒比国家国籍,可能涉及中国国籍、户口、中国护照的使用、出入境方式,以及国内房产、金融资产、继承、社保等方面的后续问题。这些属于中国法律问题,具体影响因人而异,建议在决定之前咨询中国法律专业人士。本所不就中国法律问题提供意见。
七、从美国规划的角度怎么看
- 先明确目的。如果主要目标是美国 E-2,五国中只有格林纳达符合条约国条件,而且投资入籍者须在申请 E-2 之前的任何时候曾在格林纳达连续居住至少 3 年;如果目标是旅行便利或资产配置,美国 E-2 只是次要考虑。
- 把时间算进去。入籍办理时间、在格林纳达实际生活 3 年、美国企业筹备和 E-2 申请,加起来是一个以年计的计划,需要提前安排家庭、工作和子女教育。
- 资金来源一次整理好。入籍申请和 E-2 申请都要证明资金合法来源,同一笔资金的说法应当前后一致。
- 关注政策风险。美国公告、欧盟免签、区域居住规则都可能在你办理期间变化,决策时应留有余地。
- 考虑其他美国路径。根据你的情况,EB-5 投资移民、L-1 跨国公司高管等不需要第三国国籍的路径,可能更直接。
常见问题
加勒比五国哪个护照可以申请美国 E-2?
只有格林纳达。根据美国国务院条约国名单,格林纳达与美国的 E-2 条约自 1989 年 3 月 3 日生效(格林纳达不适用 E-1)。圣基茨和尼维斯、多米尼克、安提瓜和巴布达、圣卢西亚都不是 E-2 条约国。条约国名单以国务院页面为准。
拿到格林纳达护照后可以马上申请 E-2 吗?
一般不可以。2022 年 12 月通过的法律修改了《移民与国籍法》:通过金融投资取得条约国国籍、且此前未曾获得 E 类身份的人,须在该国连续居住(domiciled)不少于 3 年后才能申请 E 签证。详见格林纳达投资入籍与美国 E-2。
30 天居住要求是不是就满足了美国的 3 年要求?
不是。30 天是格林纳达等国为维持国籍、换发护照设定的到访要求;美国法要求的是在该国连续 3 年的 domicile,也就是以该国为真实、固定的生活中心。两者标准和用途完全不同。
持有安提瓜或多米尼克护照还能去美国吗?
第 10998 号公告暂停了这两国国民的移民签证和 B、F、M、J 签证入境,并缩短其他非移民签证的有效期,同时设有若干例外。如果你同时持有非受限国家的有效护照,是否适用双重国籍例外要看具体情况。公告每 180 天评估一次,请以美国国务院现行公布为准。
欧盟要求 2028 年前停止项目,现在入籍的护照会失效吗?
欧盟的措施针对的是该国国民的申根免签待遇,而不是已发出的护照本身是否有效。截至核对日,欧盟尚未对五国暂停免签,但已明确把投资入籍项目作为可暂停的理由。将来会怎样取决于各国与欧盟的谈判,无法预测。
你们可以帮我办理格林纳达或其他国家的入籍吗?
不可以。本所不是任何国家投资入籍项目的授权代理,不办理他国入籍或居留,也不收取项目佣金。五国申请依法须通过政府授权的代理递交。我们可以在你委托的授权代理或当地律师办理入籍的同时,就美国 E-2 等签证的可行性和时间安排提供意见,并协调材料。
如何判断代理机构是否获得授权?
五国的 CBI 官方机构都在官网公布授权代理名单(例如圣基茨公民身份单位、格林纳达投资移民局)。可以直接在官方网站核对机构名称和执照,并确认付款是否进入官方指定账户。
官方来源
- 圣基茨和尼维斯公民身份单位(Citizenship Unit)
- 格林纳达投资移民局(Investment Migration Agency Grenada)
- 多米尼克投资入籍单位(CBIU)
- 安提瓜和巴布达投资入籍单位(CIU)
- 圣卢西亚投资入籍项目(CIP Saint Lucia)
- 美国国务院:Treaty Countries(E-1/E-2 条约国名单)
- 美国国务院:各国签证互惠表
- 联邦公报:第 10998 号总统公告全文(PDF)
- 英国政府:Check if you need a UK visa
- 英国政府:HC 1715 移民规则修改说明(多米尼克签证要求)
- 圣卢西亚政府:关于英国签证要求的声明
- 欧盟条例 (EU) 2025/2441(签证暂停机制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文本(香港入境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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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一般性介绍,不构成法律意见。本所只提供美国移民法律服务,不是任何投资入籍项目的授权代理;他国入籍或居留事宜请咨询当地持牌律师或政府授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