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M 劳工证与 EB-2 / EB-3 职业移民
大多数雇主担保的绿卡,都要先经过美国劳工部的“劳工证”程序,即 PERM(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劳工证要证明一件事:雇主为这个职位按规定在美国劳动力市场公开招聘后,找不到合格、愿意且能够胜任的美国工人,并且雇用外国人不会对同类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造成不利影响。
劳工证批准后,雇主再向 USCIS 递交 I-140,按职位要求归入 EB-2 或 EB-3 类别,排期到达后员工申请绿卡。整个过程以雇主为主导,耗时较长,但适用面广,不要求申请人有突出成就。
请注意:本所只为雇主和员工提供 PERM 及 EB-2 / EB-3 相关的法律服务,不提供雇主资源,不做职位匹配或推荐雇主。办理 PERM 的前提是你已经有一个真实、愿意为你担保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美国雇主。
适合哪些人
- 持 H-1B、L-1 等身份在美国工作,雇主愿意为你办理绿卡的员工;
- 在美国境外,已获得美国雇主长期全职工作邀请的人;
- 成就尚不足以申请 EB-1A,职位方向也不容易论证 NIW 国家重要性的人;
- 希望为外籍员工办理绿卡的美国雇主。
EB-2 与 EB-3 的区别
归入哪个类别,看的是职位本身的最低要求,以及员工是否在递交劳工证前已满足这些要求,而不是员工本人的最高学历。
| 类别 | 职位要求 |
|---|---|
| EB-2 高等学位职位 | 职位要求硕士或以上学位,或学士学位加 5 年递进式工作经验 |
| EB-2 特殊能力 | 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一般仍需劳工证,除非申请 NIW) |
| EB-3 专业人员(Professionals) | 职位要求美国学士学位或同等外国学位 |
| EB-3 技术工人(Skilled Workers) | 职位要求至少 2 年的培训或工作经验 |
| EB-3 其他工人(Other Workers) | 职位要求少于 2 年培训或经验的非临时性工作 |
EB-2 和 EB-3 的排期因出生国家而异,有时 EB-3 反而比 EB-2 快。已获批 EB-2 I-140 的员工,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由雇主再递交一份 EB-3 I-140(俗称“降级”),保留原优先日期。是否值得,要看当月排期。
完整流程
- 确定职位与要求:雇主根据真实业务需要确定职位职责和最低要求。要求不能为外国员工“量身定做”,也不能超出该职位的正常要求。
- 现行工资认定(Prevailing Wage Determination,PWD):雇主向劳工部申请,由劳工部根据职位、要求和工作地点确定该职位的现行工资。雇主须承诺支付不低于该工资的薪酬。
- 招聘(Recruitment):按法规进行公开招聘,基本步骤包括在州劳动力机构挂出职位 30 天、在当地报纸登两次周日广告,并在工作场所张贴劳工证通知。专业职位(通常要求学士学位以上)还须从法规列出的其他招聘方式中再选 3 项,例如公司官网、招聘网站、校园招聘、员工推荐计划等。雇主须如实审查所有应聘者,并保留记录。
- 等待期与递交 ETA-9089:招聘结束后有一段法定的静候期,招聘活动也须在法规规定的时间窗口内完成。之后雇主通过劳工部系统电子递交 ETA-9089 劳工证申请。
- 劳工部审理:劳工部可能直接批准、拒绝,或发出审计(audit)。批准后的劳工证有效期为 180 天,雇主须在此期间递交 I-140。
- I-140:雇主向 USCIS 递交 I-140,证明员工满足职位要求,以及雇主自优先日期起有能力支付所承诺的工资。I-140 可以申请加急处理。
- 绿卡:排期到达后,员工在美国境内递交 I-485 调整身份,或在境外通过国家签证中心和使领馆办理移民签证。见调整身份(I-485)。
劳工部各环节的处理时间请查看劳工部 FLAG 处理时间页面,USCIS 的费用和处理时间见移民申请费与处理时间怎么查。
优先日期
PERM 路径的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是劳工部收到 ETA-9089 的日期。你在排期中的位置以此为准。I-140 获批后,即使将来换雇主、重新办理 PERM,在大多数情况下仍可保留这个优先日期(除非 I-140 因欺诈等原因被撤销)。排期如何看,请见看懂美国移民排期表和国务院排期表。
雇主的义务与费用承担
- 劳工证费用必须由雇主承担。根据劳工部法规,与办理劳工证相关的律师费、招聘广告费等,不得由员工直接或间接支付(包括从工资中扣除或由员工事后报销)。违反可能导致劳工证被拒或撤销。
- I-140 和 I-485 阶段的部分费用,法规未强制由雇主承担,可以由双方约定,但应事先书面明确。
- 雇主须证明自优先日期起有持续支付承诺工资的能力,通常以年度报告、联邦税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证明。
- 职位必须是真实的、长期全职的;员工取得绿卡后,应当真实履职。
- 雇主须保留招聘记录,一般需保存 5 年,以备审计。
审计与监督招聘
劳工部可能对 PERM 申请发出审计,要求雇主提交招聘记录、广告、应聘者处理结果等。审计会使处理时间明显延长。在部分情况下,劳工部还可能要求雇主在其监督下重新招聘(supervised recruitment)。认真按法规完成招聘并保存完整记录,是应对审计的关键。
通常需要的材料
- 雇主:公司注册文件、财务报表或税表、组织架构、职位描述、招聘广告与记录;
- 员工:学位证书、成绩单、学历等同评估、过往雇主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信(需写明职位、职责、起止时间、全职或兼职);
- 员工的现有身份文件,如护照、I-94、签证、H-1B 批准通知等;
- 非英文文件的完整英文翻译。
换工作会怎样
- PERM 或 I-140 未获批前离职:通常需要新雇主重新开始 PERM。
- I-140 获批后离职:一般可保留优先日期,但需新雇主重新办理 PERM 和 I-140。I-140 获批满 180 天后,即使原雇主撤回,通常也不会自动失效。
- I-485 递交满 180 天后:根据 AC21,可以转到“相同或相似职业”的新职位,不必重新办理劳工证,但需向 USCIS 提交相应的补充材料(Supplement J)。
常见误区和被拒原因
- 员工承担了劳工证费用。
- 职位要求是为员工量身定做的,例如要求特定外语、过于具体的技能组合,又无法证明业务需要。
- 员工在本公司内部获得的经验被用于满足职位要求,不符合法规的限制条件。
- 工作经验证明不充分,证明信缺少必要信息,或与简历不一致。
- 雇主无法证明支付能力,例如小公司净收入低于承诺工资且无其他证明。
- 招聘流程出错,例如广告时间不符合法定窗口、未合理审查美国应聘者。
- 以为有中介可以“提供雇主”——本所不提供这类服务,也提醒你警惕承诺“包找雇主”的机构。
常见问题
PERM 一定要在美国境内办理吗?
不需要。员工在境外也可以,劳工证和 I-140 获批、排期到达后,通过使领馆办理移民签证。
我的学历是硕士,就一定是 EB-2 吗?
不一定。类别取决于职位的最低要求。如果职位只要求学士学位,即使你有硕士学位,也只能走 EB-3。
有美国人应聘,劳工证就会失败吗?
如果有合格、愿意且能够胜任的美国应聘者,雇主不能以 PERM 继续申请该职位。判断应聘者是否合格需要依据法规和职位最低要求。
配偶和子女可以一起拿绿卡吗?
可以。配偶和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在 I-485 或移民签证阶段一并申请。
能否推荐愿意担保的雇主?
不能。本所只提供法律服务,不提供雇主资源或职位匹配,也不参与任何雇主推荐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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